关于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宣传部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管理,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新学期伊始,请各单位根据宣传橱窗责任单位归属安排,2月22日前完成宣传橱窗更新工作。相关部门可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各学院可围绕“双高”建设宣传本单位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特色亮点。

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橱窗内容及版面设计需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制作。要建立工作记录,对每次更换日期、内容版面等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阵地建设方面检查考核内容。

附:橱窗责任单位安排表

序号

橱窗位置

归口单位

备注

1

大门口区域

宣传部


2

实训楼前东起第一块

宣传部

传递校园正能量

3

实训楼前东起第二块、第三块

后勤保障处

绿色校园健康校园

4

实训楼前东起第四块

武装保卫处

平安校园

5

实训楼前东起第五块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6

实训楼前东起第六块

制药与材料学院


7

实训楼前东起第七块

建筑与艺术学院


8

实训楼前东起第八块

信息工程学院


9

实训楼前东起第九块

智能制造学院


10

实训楼前东起第十块

经济管理学院


11

实训楼前东起第十一块

医学院


12

实训楼前东起第十二块

中专部


13

晨跑打卡处

公共教育学院


14

食堂、宿舍区

学生处(团委)


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