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工作,特制定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激励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我校毕业生,除享受当年国家和安徽省规定的配套政策外,还享受学校的相关激励政策:
一、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应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授予我校优秀毕业生、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评选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
二、加强推优入党工作。将对表现优秀、有积极入党愿望的志愿者优先推荐、优先培养、优先发展。
三、一次性给予每位志愿者3000元的赴西部服务励志奖金。
四、在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其服务单位一定的支持,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志愿者若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学校协助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学校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实习,将积极宣传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表现,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提供相关服务。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当年可享受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创业扶持规定。
八、学校将安排专人(辅导员、班主任等)与志愿者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协助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