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08-05-16 17:50:3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转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高校教师队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就加强我省高校师德建设提出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高校是国家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教师是高校落实以德治国方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生力军。教师的师德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加强高校师德建设,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战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实现我省奋力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目前全省高校的师德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在少数教师中也存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道德品质低下,业务能力不强,治学不严谨等问题,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形象,给党和国家的高教事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高校教师的师德水平和素质亟待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

    意见指出,当前高校师德建设的紧迫任务是,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此带动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让人民满意的高校教师队伍。

    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高校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以自身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品德和精深广博的知识影响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原则。要坚决落实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高校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用党的基本路线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广大教师,坚决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抵御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高尚师德。(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树立“人才强校”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树立“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为了人”的理念,为广大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努力在学校和社会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要把职业道德的要求与教师个人的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尊重、关心、理解、帮助教师,将师德教育寓于做实事、办好事之中,在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中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师德建设工作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贴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建设。要结合教师不同岗位和专业特点,提出具体的师德要求,切忌形式主义,务求师德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高校师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为:依法执教、恪尽职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己任,全面履行教师职责,以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和引导学生,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影响;敬业爱岗、锐意创新。要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学和科学研究,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攻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实践中,进行创造性的劳动;求真务实、端正师风。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既要勇于探索、大胆创造,又要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授课、阅批作业、考试阅卷、答辩等教学环节中,反对敷衍马虎、降低标准、徇私舞弊等行为;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为准绳,坚持教育教学的公平、公正,尊重、爱护学生,注重素质教育。严于律己,修身为范,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以大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模范地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热爱集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意见还要求各高校积极探索加强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一是强化师德教育。要结合学校实际,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其他类大学,要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

    二是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善于发现并定期表彰师德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可设立“师德高尚奖”或“师德标兵奖”等奖项,对获奖者在晋升职务、岗位聘任、评选先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三是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结合教学考核或年度考核,对教师师德状况进行评价。

    四是强化师德建设机制。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要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戒,经劝戒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影响恶劣者一律撤消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要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对违反师德规范且情节较严重的教师,2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    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因校制宜,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指导全省高校师德建设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学校的人事、教务、组织、宣传、工会等部门要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形成共同抓好师德建设的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要切实把师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组织、任务三落实。定期开展以师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努力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众团体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