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检察机关多名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3-09-04 09:20:36.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新华网青海频道

 青海省纪检委日前通报6起公职公务人员违纪案例,因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肇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青海公安检察机关多名干部受到查处。这6起案例分别为:

  今年2月13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建林私用警车前往山西探亲,在一景区被拍照并在网上曝光。事发后,周建林在对玉树州信访局和网民答复中,隐瞒身份,虚假答复。鉴于此,玉树州委决定给予周建林免职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玉树州检察院检察长潘志刚进行诫勉谈话。

  2011年9月以来,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司法所所长杜媛长期用警车接送孩子入托。大通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全县通报。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马德志公车私用,被网上曝光,班玛县公安局给予撤销其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处分。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哈卫东公车私用,中途翻车造成车辆损坏,黄南州林业局党组决定免去其副局长职务。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区分局黄河路派出所巡防员何源酒后驾车造成车辆损坏、3人受伤,城西区公安分局决定对何源予以辞退,对邀何源一起饮酒并乘坐其酒驾警车的民警杨文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当天带班的黄河路派出所教导员李小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第一民族中学副校长陈少华因上班期间饮酒打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